政务首页 政府部门 政府文件 领导讲话 政务要闻 外埠新闻 县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部门>计生局>文件速递29>正文
 
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http://www.hbcy.gov.cn  2008-6-16 11:18:28   长计生字〔2008〕5号

县直机关各部门、相关各企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的对象

    (一)奖励对象是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当地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1995〕111号)以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4、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指不包含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企业改制中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原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职工。

    (三)不包括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没有曾被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用工作经历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二、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的程序

    (一)宣传告知。各归口单位(指原战线单位)、主管部门、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组织专班,下发通知、张贴(文件)公告,组织企业退休职工学习政策,告知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申请登记。

    (二)本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由本人向所在企业(如果原企业破产,则向对象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原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连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原所在单位企业或对象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原企业主管部门。

    (三)企业审查。由企业(企业已破产的,由对象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申请人进行3-5人的背靠背调查取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10天。如无异议,企业(社区)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将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建立符合条件奖励职工个人档案。

    (四)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口计生部门确认资格。企业主管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10天。如无异议,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企业将申请人《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个人档案、花名册及报表,交县人口计生局核实,确认资格。

    (五)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对经县人口计生局确认资格的对象,县劳动保障局依有关资料核实后,由县财政局进行最后复核、统计,对无支付能力的企业及主管部门享受奖励对象花名册及奖励金额确认核实后下达奖励资金。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工作的领导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关系到企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领导,安排专人尽快开展调查登记工作。

    四、开展对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以主管局为单位,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及附件(本人申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调查取证材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统计表》上报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

    (二)上述表、册及表册填写说明于长阳商密网上下发,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

    (三)各主管部门于2008年3月1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书面函告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

    (五)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县人口计生局联系电话:办公室:5323190或5323620,手机:13872561228或13986820748。

    附: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
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登记册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
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统计表

   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
育奖励目标人群调查表册的填写说明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打印本稿 】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在线投稿 县长信箱 广告业务 咨询投诉 客户服务
版权所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