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公开办事,严格执法,通过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高效、廉洁、运转有序的政府部门形象。
二、政务公开遵循的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实行公开。在公开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原则,整个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公开原则,所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有利监督原则,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刘春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许如山、陈晓玲、王义铭、张德平,纪俭组长、工会主席刘鹤玲等六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强化监督。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主任科员田振国同志任组长,李建军、覃涤清二同志为成员。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自我监督。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召开政务公开监督座谈会,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务公开重点
1、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监管情况等;
3、政府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五、政务公开方式
1、对上述应公开的内容,定期在干部职工大会或生活会上报告。
2、建立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监督。
4、建立政务反馈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及时采纳,及时整改。
六、政务公开目录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按照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其他事项等制定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充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水平。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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