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局各股室队所、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纪律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请(休)假申报程序
1、工作人员请(休)假,应由本人书面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2、工作人员请(休)假的审批程序:
股室负责人请(休)假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经股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副局长外出一天以上,报局长同意。局长外出一天以上,告知值班局长。
(1)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凭医院诊断证明,并按程序报告分管领导。医院诊断证明交办公室备案。
(2)事假:股室(单位)负责人请假按程序审批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其他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同意后,值班局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3)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请(休)假审批程序办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迟到、早退要报告,并说明情况。迟到早退既不说明情况,又不报告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努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得溜岗、窜岗,更不得擅自脱岗,对违反纪律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必要纪律处分。
3、外出办理公务,城区范围内由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管理,超过城区范围的应经分管局长批准,超过本县范围的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三、严格考勤制度
1、机关上班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负责签到簿的收发,按规定时间迟到10分钟即记迟到一次,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者,每月集中学习时间点名通报;达到五次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旷工半天者点名予以通报批评,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工资。值班局长牵头,组织办公室、人事、监察每月对上下班情况抽查2—3次。
2、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统计、汇总工作。一月一公布当月出勤情况,岗位津贴和扣发部分由办公室统计交值班局长审核,局长签批后交财会室执行。
3、节假日原则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值班局长或局长同意并签出加班通知单按作息时间加班。补填的加班通知单一律无效(下乡、出差、会议等除外)
二○○六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