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办发〔2008〕6号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掌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现根据宜安办发〔2008〕12号文件及长政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就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巩固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乡镇、本行业(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县政府组建了15个工作专班(长政办发〔2007〕54号),明确了牵头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工作专班要按要求认真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可在ajj.yichang.gov.cn下载)的内容进行统计,于每季度之后的2日内报我办汇总上报。在准确汇总填报附表相关内容的同时,报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主要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乡镇、部门查改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联系人:陈发中
联系电话:5323970
E-mail:361206988@QQ.com
附件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四: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隐患排查 信息统计 报送 通知
抄送:市安办、县政府办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