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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http://www.hbcy.gov.cn  2007-10-30 下午 02:51:45   长环发〔2007〕9号

    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提高县环保局民主法制建设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长发[2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环保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环保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环保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意识。

    (三)工作原则。“五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环保事业。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标和环保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环保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作重点。从环境保护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研究探索、注重不断创新。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环保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切合实际,增强工作实效。各单位在认真分析本单位、本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各单位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的环保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县环保局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要积极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要加强《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严格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加强环保节能、资源节约,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资源管理的八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观念,落实节约资源的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信访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和环保安全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认真制定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整治、重点企业监管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六)每年组织开展“6·5”、“12.4”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物权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专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培养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有权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继续推行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并依照有关规定参加通用法律法规的考试。考试成绩要登记备案,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执法证件。申领证件,应当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环保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县环保局每年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颁布的环保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停其执法活动;补考不合格的,收回执法证件或者公告作废。

    四、组织实施和安排

    县环保局“五五”普法规划从2007年3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从本规划下发起到2007年5月份。局属二级单位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并将“五五”普法规划和宣传发动情况在2007年6月上旬书面报告局“五五”普法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7年6月至2010年。局属二级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本部门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对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局“五五”普法办公室每年度对各单位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交流经验。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局属二级单位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自查方案和标准,通过实施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单位“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建设局组织考核验收,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局属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激励和监督等制度,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要安排“五五”普法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局属二级单位要尽力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吸纳社会法律人才,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局属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援助、图片展览等活动,把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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