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移扶人函〔2008〕15号
县移民局关于兑现全县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
2008年1—6月直补到人后期扶持资金的函
县财政局:
根据省、市移民局的安排,现将兑现全县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2008年1—6月直补到人后期扶持资金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全县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2008年1—6月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人的对象共19249人(其中:农业原迁移民13912人,失地原迁移民5337人),共需要直补到人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776500元。按人均兑现的标准分为两种类型:
㈠ 2008年1—6月原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直补人口共19247人(其中:农业原迁移民13912人,失地原迁移民5335人),直补标准为人均300元,共需直补到人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774100元。
㈡ 2006年7月—2008年6月原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直补人口2人,均为失地原迁移民。这2人属于原资料不齐全、原未安排兑现。现已核准对象、收齐资料,可安排兑现,直补标准为人均1200元,需拨付直补到人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400元。
二、“未知乡镇”原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直补工作由我局直接实施,请贵局将其直补资金拨付给我局。“未知乡镇”原迁移民人口为353人(其中:农业原迁231人,失地原迁122人),直补资金为105900元。
全县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2008年1—6月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人的兑现工作安排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请贵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此函。
附件:《各乡(镇)原迁移民后扶资金直补花名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原迁移民 政策兑现 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移民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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