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全县各级社会、经济、科技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 (七)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