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药材公司、宜昌宏远药业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妇幼儿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计生服务站,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鄂价工农[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鄂价工农[2007]15号)
二00七年二月一日
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湖北省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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