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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扶贫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4年扶贫劳务输出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扶组[2004]6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1、宣传公示扶贫培训政策
(1)扶贫培训优惠政策:以2004年全县农村农户调查核定的户型为依据,属于民政救济户的子女,参与扶贫培训的每人免交1500元培训费;绝对贫困户的,参与培训的每人免1000元培训费、缓交500元;低收入农户的,参与培训的每人缓交1500元。(2)以村为单位召开政策宣传会,宣传扶贫培训的政策及做法,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有关政策。
2、确定扶贫对象
(1)享受上述政策的农户必须与全县农村农户普查确定的户型一致;(2)参与培训人员的年龄在16—21周岁之间;(3)参与培训人员的学历必须是初中或高中毕业生。
3、对象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户子女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扶贫培训学习。
4、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村委会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即召开村委会进行集中讨论,按照分配名额和先急后缓原则确定上报名单。
5、公示确认对象名单
村委会将村委会确定的名单在村务分开栏和人户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6、上报乡镇扶贫办
(1)通过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参训名单经村委会复核后,报乡镇扶贫办;(2)确认的申请人随同到乡镇扶贫办填写《长阳扶贫培训申报表》一式两份;(3)村委会在《长阳扶贫培训申报表》填写意见,村委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4)参训人员书面申请留乡镇扶贫办。
7、乡镇扶贫办上报申报表格 各乡镇扶贫办在《长阳扶贫培训申报表》上签述意见,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扶贫办。
8、县扶贫办审核批准
(1)县扶贫办职能股室收到《长阳扶贫培训申报表》后,进行复审;对符合扶贫培训的贫困户子女进行确认后,报主任签字批准。(2)县扶贫办职能股室与委培学校接洽协商录取工作。
9、委培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委培学校根据县扶贫办的审核意见,发放录取通知书;(2)录取通知书由各乡镇扶贫办负责发送到录取对象,确保按时上学。
10、扶贫及学校建档立卡
录取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由扶贫职能股室与委培学校联合建立学生培训档案。
11、扶贫及学校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培训学生培训结束参与就业后,由扶贫和委培学校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培训学生家庭逐步摆脱贫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