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督查监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监察内容
(一)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组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情况。
(二)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文〔2007〕56号文件)精神,完善八个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制以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王新祝同志在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大会上的讲话》的情况,重点是“五条工作纪律”的落实情况,即严禁公务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以及在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在办证、办事中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打牌带彩或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四)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特别是执行上下班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以及遵守会议纪律等情况。“十一”期间及其它工作时间段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值班负责人及值班室电话是否畅通(不得停机、关机、呼叫转移),值班是否到位;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情况;平时上班期间工作人员遵守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情况。
二、督查监察方式
(一)电话抽查: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对“十一”假期及其它值班时间相关人员通讯工具是否畅通、值班是否到位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电话抽查。
(二)明查暗访:县纪委(监察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直接深入到各单位或群众中,对机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五条工作纪律”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三)现场检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县委督查员、县政府监察员、县委党风监督员直接到相关单位和场所,对各单位建立健全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调阅相关资料: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调阅各单位组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值班记录等文字记载性材料进行检查。
三、督查监察时间
(一)机关效能监察时间安排:2007年9月下旬至2007年10月下旬。
(二)机关效能督查时间安排:2007年10月下旬至2007年11月下旬。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