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离退休人员,落实好他们的待遇,今年长阳县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按照鄂工发[2001]10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各主管部门联系,为全县离退休人员落实好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政策。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具体范围组织实施:首先调查摸底全县2001年以来离退休人员中原在职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的基本情况,然后联合县总工会一起对这些表彰对象的表彰文件和证书进行审核,最后为三名离退休人员落实了此项待遇,其中交通部门两名同志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教育部门一名同志享受国家级劳动模范待遇。
(覃艳丰 刘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