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
政府文件
领导讲话
公示公告
招标公告
投资政策
服务指南
热点专题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我县办公用品及耗材政府采购实行新的协议供货办法
 
发布时间: 2008-10-23 10:40:37  来源:    作者:方自洁

    为方便采购单位,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文化办公用品及办公自动化耗材协议供货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八家中标供应商。

    本次招标实行的协议供货服务取消了原来定点采购的定价采购,而是实行零售价基础上综合优惠率的办法,采购单位可在中标的供应商中自由选择质量优、服务好、价格低的商家采购。长财采发[2008]325号文件已对县直各单位发出通知,新的文化办公用品及办公自动化耗材协议供货办法从今年十月份开始执行,这样能够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节约采购成本。

 
打印本稿 】  【关闭窗口
 
上条信息: 大堰乡柑桔大实蝇联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条信息:

我县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图)

 
 
版权所有:长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清江路13号   邮编:443500  传真:0717-5333133
Email:hbcy123@hotmail.com   咨询电话:0717-533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