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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劳动保障局全面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 2008-9-2 14:22:12  来源:    作者:向 东

  日前,长阳劳动保障局根据全县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长的实际情况,结合劳动保障部门行风评议活动,着重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工作,全面提高了办案效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以服务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根据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确定的“十项承诺”,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双方始终做到热心服务、耐心倾听、真诚解释、全面解决,坚决杜绝态度语言生、冷、硬、横和办事拖沓、裁决不公等现象发生。

  二是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行“阳光仲裁”,提高办案透明度。长阳劳动保障局在行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争议案件庭审制度,在继续坚持庭审公开制的基础上,欢迎其他人员参加旁听,使庭审活动得到监督,并完善质证程序,在庭审过程中将双方提供的证据放到当事人面前,让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能够当庭获取裁决所需的相关证据的当庭获取,对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不予采信或者让当事人庭后补充,从而达到了对劳动争议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工作效果。

  三是改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长阳劳动保障局对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立案、庭审、结案、送达、归档等环节都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办案程序办理,在确保公平公正按期结案的前提下,对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在进入仲裁审理程序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截至目前,我县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4件,结案95件。其中调解结案69件(庭前调解19件),裁决结案21件,其他方式结案5件,共为75名劳动者落实各项待遇123万多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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