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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全县旅游行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县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严监管、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全面提高各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旅游者的旅游安全基本常识,努力实现旅游安全工作“全年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根据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把旅游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个员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网络体系,使旅游安全的权责落到实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根据长政办发〔2006〕52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逐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二)广泛开展建章立制活动。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旅游业和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要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预警制度、重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合理有效的旅游安全日常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县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优势,积极协调并组织发改、经济商务、公安、国土、建设、环保、交通、水电、文体、卫生、民宗、林业、广电、旅游、工商、质监、气象、安监、药监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旅游安全联合大检查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督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各责任单位必须迅速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资金、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事项。对逾期不整改的,迅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坚决停止其运营,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和向社会进行公示。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杜绝各类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预案,同时,要制订专门的培训计划,依法对本单位旅游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并经常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预防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县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结合全县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订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6月下旬印发实施。同时,召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的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召开相应的工作动员会,并通过简报、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和安全发展、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务必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覆盖到全行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