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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和第七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http://www.hbcy.gov.cn  2006-9-27   长政办发〔2006〕12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和第七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06年国庆节和第七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即将到来。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两节”安全生产责任

    两节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两节”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两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开展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景区景点、车站码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立足超前防范。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二是采取邀请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的方式,进行科学、细致地检查。通过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三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要落实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责任人、整改时限、措施和经费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6〕39号)精神,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对存在《特别规定》所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实施停产整顿,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标准和复工程序,把好复工关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迅速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三年规划方案,对已关闭的煤矿要严格监管,防止死灰复燃。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凡是2006年6月30日前,未申报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县级人民政府要在国庆节前对其作出关闭决定,并依法关闭到位,严禁非法违法生产。要加强对大采空区、大涌水量、尾矿库、露天高边坡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特别是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不得生产运行。要认真吸取我市“6•10”、“7•27”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坚决遏制透水淹井、冒顶片帮、炮烟中毒、火工品爆炸等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二氧化硫、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场所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两节”之前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旅游船、轮渡、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隐患的旅游景区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两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险情、险段实施全天候监控。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汛期航运规定,严禁非营运船舶非法载客。

  (五)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两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加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严明法纪,严肃政令,加强对境内的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等重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执法,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强值班,严格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两节”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两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于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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