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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 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14 下午 04:47:55  文号: 长政办发〔2007〕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居民购买消费品数量将大幅提升,人员流动也迅速增加,市场价格波动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两节”期间价格稳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两节”期间由于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容易产生多种价格矛盾,各级各部门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把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搞好物资供应,确保节日市场需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货源,确保节日市场物资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等部门要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组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流通企业多渠道组织货源,丰富节日市场,确保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县交通局要组织运营企业搞好节日客运服务,增加营运班次,要加强春运期间票价管理。县石油公司要保障县内市场成品油的供应。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低保人员的惠民政策。

    三、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好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和农资价格以及交通、旅游、医疗等服务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准确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县物价局要加强对节日市场价格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上报工作,做到情况真、分析准、反应快,重大情况不瞒报,不漏报,异常情况随时报,确保监测信息渠道畅通。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县物价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粮食局等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力量开展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检查和巡查。重点查处商贸零售、长途客运、景区(点)、宾馆(酒店)、加油站等经营单位乱涨价、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通过政策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对借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及利用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五、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价格举报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落实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值守值班电话,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县物价局在“两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矛盾,保持节日市场社会稳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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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十一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下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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