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为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服务,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扬无私奉献、不畏艰难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件,承办援助事项52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其中在外省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补偿款达200多万元,使长阳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2007万佳城市花园杯•宜昌十大民选新闻人物”,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进一步营造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向爱华等七名同志“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光荣称号。
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为我县社会弱势群体维好权、服好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名单
向爱华 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向 超 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鑫益 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志强 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乔 长阳都镇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周清华 长阳清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向宪懿 长阳清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