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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8-4-30 下午 05:17:14  文号: 长政办发〔2008〕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有关工作规则、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精简公务活动

    (一)县政府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安排要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勤政、廉政、善政,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的务实作风,做到会议精简、活动务实、提高效能,使县政府领导从不必要的事务性活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调查研究,抓大事,谋全局,处理重大问题。

    (二)县政府领导原则上出席下列重要公务活动:

    1、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

    2、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

    3、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

    4、县政协组织的、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

    5、县人武部及在县驻军组织的、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

    6、与其他县(市区)政府的交往活动; 

    7、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活动;

    8、其他重要活动。

    (三)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部门和地方组织的会议、论坛、庆典、剪彩、奠基、挂牌、揭幕、首发首映、地方节日、周年纪念、颁奖、演出等活动。但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会议、庆典、签约等活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可视情况安排县政府领导出席。

    (四)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撰文。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撰文,一般不公开发表。

    (五)对来访的重要外宾、海外华侨华人和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其他各界要人,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外事工作有关规定,安排县政府领导出席会见等外事活动。对重要来宾视情况可安排会谈、宴请或出席有关活动。

    (六)对来我县的国务院、省、市领导、其他县(市区)县级领导和担任过上述职务的老同志,以及各方面的重要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本着热情、务实的原则,确定出席会见、陪餐、迎送和陪同领导。

    二、严格报批程序

    (一)拟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主办部门要提前3至5个工作日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统筹协调安排。拟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涉外、涉港澳台活动,分别由县外(侨)办、县台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统筹协调安排。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各地、各部门及各有关方面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呈送邀请出席公务活动的公文。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安排的活动,县政府领导原则上可不出席。

    (二)邀请县长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由县政府总值班室统筹把关,提出建议,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长审定。

    邀请副县长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审核把关,提出建议,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有关副县长审定。

    未指明邀请对象、确需请县长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根据来文单位和活动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提出意见,总值班室统筹安排,并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长审定。

    未指明邀请对象、确需请副县长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根据来文单位和活动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审核把关,提出建议,经副主任审核后,报相关副县长审定。

    (三)同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出席的重要公务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根据县委办公室意见,提出县政府出席领导建议,经总值班室会签,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并报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定。

    (四)县政府领导离县出席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其他县举办的重要公务活动,按活动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商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活动安排意见,按程序报出席活动的领导审定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调

    (一)各地、各部门及各有关方面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属于各地、各部门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和活动,不得邀请县政府领导出席。

    (二)对各地、各部门报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的活动,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要严格审核把关,一般性活动可不安排县政府领导出席。

    (三)副县长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田大甲副县长与张武先副县长、郑国瑄副县长与范智新副县长、李云达副县长与洪丕源县长助理互为代理。副县长离县出访、出差和休假,由与其对应的副县长代为出席重要公务活动。

    (四)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沟通。

    四、提高服务水平

    (一)对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公务活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切实做好重要公务活动的落实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经办科室要认真研究,提出公务活动方案,及时主动准备背景资料、讲话稿等材料送审,周密细致地安排好各项活动。

    (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和县政府领导的秘书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并在每周日下午将县政府领导下周政务活动初步安排送县政府总值班室汇总和统筹。

    (三)县政府总值班室在每周一将县长、副县长本周政务活动初步安排汇总统筹后,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由总值班室负责印发给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及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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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政府例会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
下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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