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八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实施方案
子宫颈癌是威胁危害育龄妇女生命健康的主要杀手之一,既可早期发现,又能在早期实施医学治疗,是完全可预防的。2008年,我县被纳入全国31个省(市)的42个县(区)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县。
为了降低子宫颈癌患病率和死亡率,全面提高我县育龄妇女生存质量,保护育龄妇女生产力,扎实做好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全国子宫颈癌普及版技术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扎实开展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及认真执行项目技术方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子宫颈癌早查早治和筛查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提高子宫颈癌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提高宫颈癌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2、普及子宫颈癌相关健康科普知识,提高本县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3、积累子宫颈癌早查早治工作经验,完善早查早治方案;
4、初步建立子宫颈癌登记系统和信息数据库。
二、项目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对象
1、抽样乡镇的确定。选择子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较高,且筛查对象顺应性符合的高家堰镇为抽样乡镇。
2、以30—59岁本地户籍育龄妇女为筛查对象。
(二)项目内容
1、在高家堰镇开展子宫颈癌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筛查30—59岁育龄妇女人数不少于2000人。
2、对可疑病变者进行随访,筛查阴性者下一年度仍需接受检查。
3、对近三年死于子宫颈癌的妇女进行回顾性调查。
三、项目执行单位及时间
县妇幼保健院为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执行单位,项目周期为三年。高家堰镇卫生院为项目协作单位。
四、项目方法和步骤
(一)基线调查
1、从当地公安机关获得整群人口各年龄段分布状况,建立抽样乡镇30—59岁育龄妇女花名册数据库。
2、收集本县医疗机构子宫颈癌收治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期病人比例、治疗方法等。
(二)宣传发动
1、召开抽样乡镇村妇女主任(保健员)宣传培训会。集中时间组织全镇村级妇女主任进行子宫颈癌早诊早治宣传培训,使其明确项目的目的意义、项目对象、内容及宣传技巧。
2、采取集中或面对面形式对30—59岁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动,每人发放一份宣传资料,提高筛查对象的认知程度。
(三)现场筛查
1、知情同意与宣传。对所有来现场参加筛查的30—59岁的育龄妇女进行知情同意宣传。召集筛查的对象,集中宣传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受益和可能的风险,并宣读知情同意书,回答群众问题。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说明筛查程序。
2、流行病学调查。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妇女,接受一般信息与健康知识等基础信息调查,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人员一对一进行。
3、临床检查。受检对象接受经过项目培训妇科医生的普通妇科检查,即醋酸染色肉眼观察、碘染色肉眼观察。两项中有一项异常的,进行阴道镜医学镜检,阴道镜医学镜检有可疑病变部位的,取活检并做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妇科医生应严格执行医学常规操作。对取活检的对象及时交待注意事项,同时做好妇科检查及阴道镜检查的相关登记。
(四)病理标本处理和诊断
按照病理学常规,做好固定、包埋、切片、着色处理、读片及诊断。及时做好病理检查的相关登记与表格填写。
(五)治疗与随诊原则。
1、对有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要认真填写《子宫颈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治疗情况登记表》,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保密制度。需要治疗的患者,在病理报告发出后1月内得到相应的治疗。治疗率不低于80%,治疗时效率不低于95%。
2、所有非接受治疗的对象,均在次年接受复查。
五、项目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经费来源
根据全国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给项目执行单位经费28万元,其中项目培训及相关工作经费4万元。筛查任务2000人,筛查经费24万元。由县财政局及时划拨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经费管理
1、早查早治项目经费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接受县财政局、县卫生局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
2、筛查经费严格按标准执行包干使用。现场筛查一律免费,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收费项目。治疗费用由育龄妇女自己负担。
六、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
(一)项目执行单位要妥善保存项目中每一位被检者的病案资料(病历、医嘱、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费用清单等)以备查。做到一人一档,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项目执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
七、组织管理
(一)成立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接受湖北省及中南区专家组的项目中期评估与期末项目验收。
(二)成立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技术小组(附件2)。项目技术小组在县项目领导小组与省项目专家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分工负责,扎实开展抽样乡镇的基线调查、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完成目标人群的妇科检查、阴道镜检查、病理学检查,建立筛查人群资料数据库,负责调查数据的电子录入、校对及项目报表、资料汇总工作。
八、质量控制
(一)项目技术方案以卫生部癌症早查早治项目专家委员会制订的《子宫颈癌早查早治项目工作手册》为准,湖北省肿瘤防治研究所提供技术指导。
(二)项目执行单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表格,登记信息完整准确。项目流程中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填写好质量控制表;项目信息录入,实行双录双核对。使用计算机病案登记系统,上报筛查病例。
(三)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项目例会,项目执行单位汇报项目工作情况,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解决实际问题,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完成项目。
九、监督与评估
(一)县卫生局要加强项目督导,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定期督导与考核。
(二)接受卫生部专家组、省卫生厅领导及省级专家组对我县的项目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