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全县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恢复重建进度情况
到5月6日,各乡镇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开工、竣工率分别为:龙舟坪镇开工率100%、竣工率50%,磨市镇开工率100%、竣工率65.38%,大堰乡开工率100%、竣工率51.35%,都镇湾镇开工率100%、竣工率8.06%,鸭子口乡开工率100%、竣工率10.20%,资丘镇开工率100%、竣工率35.71%,渔峡口镇开工率100%、竣工率65.11%,榔坪镇开工率100%、竣工率36.36%,火烧坪乡开工率100%、竣工率58.62%,贺家坪镇开工率100%、竣工率20.40%,高家堰镇开工率100%、竣工率15.00%。
二、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前一阶段,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进展比较顺利。主要做法为“六个落实”:
(一)领导机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把灾区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了乡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重建户的工作责任制,乡、村、户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
(二)恢复重建方案落实。雪灾之后,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灾情核实专班,对倒损民房户逐一核实,建册立档。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分类补助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各乡镇严格按照倒房户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统一审批的程序,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方法,确定了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补助标准已落实到户。
(三)恢复重建资金落实。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坚持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自己筹一点、国家补一点、群众帮一点、银行贷一点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通知》,对倒房恢复重建资金实行“一卡通”拨付到户,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挤占、不截留。全县已下拨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80万元。
(四)帮扶措施落实。在实施倒房恢复重建的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支援、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机制,落实帮扶措施。一是把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纳入 “干部接对帮扶行动”的重点内容,对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中的困难户进行重点帮扶,有效地解决重点特困对象恢复重建资金缺口的问题。二是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有效地解决特困倒房对象缺劳、缺智、缺乏安排的问题。三是发动邻里乡亲帮资帮劳。
(五)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国土、建设、林业、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为灾民建房开绿灯,减化手续,减免费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督办检查落实。4月上旬,县政府组织四个工作专班,结合复产保目标,对全县11个乡镇恢复重建进行了专项督查;各乡镇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倒计时督导、“销号式”管理,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县民政局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从3月中旬开始,每月进行一次督办检查,掌握进度,及时帮助解决恢复重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总体上看,全县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有序。但是全县的恢复重建进度发展不平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少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帮扶措施不到位,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二是工作进度不平衡,部分乡镇进展缓慢,竣工率低;三是部分乡镇台帐、进度统计等基础工作不细致,资金拨付不及时。
下一阶段,各乡镇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把恢复重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迎接省、市的验收。恢复重建进展缓慢的乡镇,政府一把手必须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得力帮扶措施,集中精力打好歼灭战,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5月31日前所有倒房户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要进一步落实乡镇、村、组三级帮扶责任制,帮扶措施要落实到资金、物资、政策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各乡镇要对重建能力差的倒房户给予重点帮扶。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一律实行“一本通”社会化发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恢复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本通”拨付到户。要加强建房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