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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7-11 20:36:50  文号: 长政办发〔2008〕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切实加强我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施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的第三年,也是我县制定出台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切实加强我县蔬菜、水果、茶叶、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我县农产品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目标任务

    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药材、茶叶、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抓好2个市级和5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以及11个乡镇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全县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200问》赠送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发放100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在以火烧坪、榔坪、贺家坪、资丘、渔峡口为重点的蔬菜种植区,以渔峡口、磨市、龙舟坪、高家堰为重点的柑桔产区,以都镇湾、贺家坪、鸭子口为重点的茶叶产区,以榔坪、都镇湾为重点的药材产区,以大堰、都镇湾、资丘、榔坪、贺家坪为重点的畜产品产区和库区广泛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场次达到30场以上,培训人员达到5000人以上。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充实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将现有5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一步充实完善,严格按照产品地方标准组织生产。建设高标准安全生产示范园,引导和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同时结合全县农业精品工程建设,建好2个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5个县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1个乡镇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三)大力发展“三品”农产品生产。加强“三品”的认证和续认证工作,完成17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新认证和续展任务。加强农产品品牌的监管和保护,以品牌发展带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四)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药管理站、土肥站、种子管理站、县畜牧局、县水产局等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全面推行农药条形码登记备案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违禁农药的销售,禁止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水果、药材和茶叶上使用。加强对瘦肉精、苏丹红、孔雀石绿、红(绿)霉素等违禁物品的市场检查和检测力度,净化投入品市场。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发放5万份配方施肥通知单,推广配方施肥技术40万亩次。加大生物和物理防病治虫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

    (五)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超市(柜台)等相关人员开展检测技术培训并配备农残速测仪,依法进行自检。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自检工作,通过企业自检,保证我县外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县农产品的安全准出;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超市(柜台)要依法按要求配备速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并做好检测工作,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市销售,切实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全县蔬菜、水果、药材、茶叶、畜牧业和水产业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超市(柜台)均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购销台帐,加强检测数据的保存和上报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产地和市场的抽检工作,重点是不定期对县城区农贸市场、超市、高山蔬菜初加工企业进行抽检,定期发布检测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理。

    (六)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冒用、套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不法行为,引导农产品合理包装销售,并在包装物上依法加贴质量安全标识,有效提高我县优质农产品的品位和知名度。

    (七)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工作。依法对农产品产地的生产状况进行实地监测,对有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污染源进行监管,根据监测结果,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八)加大执法力度。农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分别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予以嘉奖,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农产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乡镇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实施和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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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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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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