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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7-11 20:34:49  文号: 长政办发〔2008〕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固有特性,同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强、污染环境、波及范围广、救援难度大等特点,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难于预料。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我县化学工业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小氮肥开始起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近几年来,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态势,但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运输事故还时有发生,反映出当前化工行业还存在着基础较差、管理水平不高、“三违”严重、救援体系不全、应急救援力量弱等问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加强化工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十分必要。

    二、多管齐下,切实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企业应急管理责任。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自身的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属小型生产企业,必须要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要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不仅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能,更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法,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宜化集团猇亭片区在2009年前将要完成企业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并承担一定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抢险救灾任务。因此,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在2009年要与宜化集团猇亭片区建立应急救援合作、联动机制。三是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标准强制性提足安全费用,用于应急救援平台的建设。

    (三)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要建立企业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同时,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

    (四)加大投入力度。企业应急能力建设是企业安全和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各企业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应急管理的关键问题,使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应急性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

    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到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重大危险源必须按要求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有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救援措施的衔接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尽快消除环境污染,加强事后评估,完善各项措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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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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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工商局关于促进全民创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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