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推行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实时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推行矿产品
税费征管一体化实时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为了顺利推行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实时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加强矿产品税收精细化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为县域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税收管理的通知》精神(国税发〔2005〕153号),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规范其税费征管,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推行范围
县内所有矿产品生产企业。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监控系统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马尚云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学锋,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大甲,副县长张武先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煤炭行业办、县国土局、县工商局、电信长阳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产矿乡镇行政正职组成的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协调全县的监控系统推行工作,并组织各产矿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组织制定监控系统运行的具体管理办法;
4、协助中介机构招标公司组织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招标,明确相关细节和质量要求,协助矿产品生产企业与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签定相关合同;
5、负责监控系统税务终端服务器安装、调试,防火墙软件,机房改造等配套设施工作;
6、负责监控系统操作培训、系统初始化工作;
7、负责设备运行故障报警、信息共享反馈工作。
(二)县煤炭行业办、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
1、协助县国税局调查矿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2、督促矿产品生产企业安装监控系统;
3、提供矿产品企业矿层分布图、采矿出矿井口数、矿渣比分析数。
(三)县公安局
1、协助安装监控系统;
2、依法查处擅自拆卸、改动、破坏、损毁系统设备行为。
(四)县财政局
确保监控系统安装所需资金。
(五)各产矿乡镇
负责本辖区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具体安排(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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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内容 |
时间 |
要 求 |
组织
单位 |
牵头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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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动
员 |
拟定宣传提纲 |
7月10日前 |
对推行监控系统的目的、意义以及设备的安装要求、运行原理进行详细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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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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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管理办法 |
7月10日前 |
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主客观事故以及产量的最后确定提出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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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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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动员大会 |
7月10日前 |
全县统一组织。各矿产品生产企业所在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县政府 |
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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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定
厂 |
拟定技术指标 |
7月10日前 |
根据国内现行成熟产品的技术性能,并考虑其存在的不足,结合本县实际确定监控系统的技术、质量指标要求。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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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招标 |
7月18日前 |
选定国内多家技术成熟且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竞标,以性价比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
推行领
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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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试验认证 |
7月18日前 |
与中标单位签定试验协议,并确定一矿山企业进行安装试验。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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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测试 |
7月25日前 |
领导小组成员实地对产品性能进行认证后,与技术服务单位签定推行协议。 |
推行领
导小组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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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查
摸
底 |
拟定摸底内容 |
7月11日前 |
制定全县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地税局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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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测量及安装顺序 |
7月18日前 |
在领导小组分片区确定顺序的基础上,各乡镇企业确定顺序。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地税局
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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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片区会、提交申请 |
7月18日前 |
进一步宣传动员,提出要求。初步摸底自查,收集意见反馈。各生产企业向本县矿产品产量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申请登记表》。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地税局
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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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摸底 |
7月25日前 |
对摸底自查情况进行排查复核,确定每个矿应安装的台数。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地税局
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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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测量 |
7月25日前 |
组织技术服务单位对各矿山企业每一出矿井口进行轨道测量。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地税局
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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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约
付
款 |
拟定合同内容 |
7月31日前 |
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工期、付款方式等进行全面约定。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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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合同 |
7月31日前 |
由矿产品生产企业与技术服务单位签定合同,并进行公证。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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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预付款 |
7月25日前 |
由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代技术服务单位统一收取各矿山企业监控系统的全部价款。 |
各有矿产品生产企业乡镇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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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定产 |
7月25日前 |
在性能测试无误的基础上首付30%,技术服务单位组织全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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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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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调
试 |
安装前准备 |
7月25日前 |
根据合同及推行要求,各矿山企业准备好安装环境、条件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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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各有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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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端设备采购 |
7月25日前 |
财政保证款项提高到位。购置服务器、防火墙及上网、报警等设备。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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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端安装 |
7月31日前 |
对服务器、监控系统软件、防火墙、上网及报警系统全面安装调试好。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地税局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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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端安装 |
7月25日前 |
各矿山企业必须确保监控设备安装顺利进行。 |
各产矿乡镇 |
国税局
地税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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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调试 |
7月25日前 |
包括企业端称重系统、税务终端接收系统以及信息适时传递、共享、报警系统的通畅。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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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试
行 |
逐户验收 |
8月15日前 |
确保性能全优。 |
推行领
导小组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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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货款 |
8月15日前 |
每验收合格一户付90%价款。 |
推行领
导小组
办公室 |
财政局
中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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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售后服务网点 |
8月20日前 |
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在本县建立售后服务网点,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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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