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学开学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努力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积极承担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等责任;明确教育在建设小康长阳、和谐长阳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增强发展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主管、指导、参谋的职责,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为全县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努力做好开学工作
今年是奥运年、改革开放30年,做好中小学开学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及早安排,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按时开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做好今秋中小学的开学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及早安排,落实专人负责;要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制定预案,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杜绝因“普九”债务封堵学校和锁门的现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顺利开学;要认真组织学生入学,确保学生入学、巩固工作按时达标。认真落实乡镇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学校包巩固的“双线保入控流”责任制,扎实开展零辍学乡镇和零辍学学校的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助学启智”和“两免一补”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人民群众中去。要动员各方力量,关爱、帮助农村困难家庭、城镇低保户的学生和“留守”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有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在开学前消除;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因斗殴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寄宿学校学生的夜间管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健全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与演练,做到学校安全无事故,学生平安无伤害。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车船、道路及航道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路途安全;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集体出行报批制度,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卫生、防疫、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学校环境、饮食卫生的监管和秋季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安心读书、平安回家。
四、严格纪律,落实责任,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学校收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收费公示制。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严格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运行,严格执行《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关于明确我县200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长价费〔2008〕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各学校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监督电话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物价、审计、纪检监察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县教育局要随时掌握开学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