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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hbcy.gov.cn 2006-11-7 下午 05: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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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收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送来的《关于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给予行政处罚的备案报告》文书,此报告处罚力度大,罚款数额高,办理时间长,落实效果差。现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弄清情况,尽力搞好协调工作。 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迅速与县质监局取得联系,县质监局积极配合,于10月18日上午,由分管安全监察的彭陆军副局长带队,一行三人到投诉中心详细地阐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随后,中心管办副主任、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向黎明同志又多次电话联系古城锰业有限公司的领导,询问了相关的情况。经多方了解,从2005年11月起,县质监局到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已运行的空压系统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曾先后三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整改,但该公司态度不积极,至今未整改。为严肃法纪,确保安全,县质监局于2006年9月下发了处理决定书。同时也了解到此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双方缺乏交流和沟通。为此,投诉中心决定召集双方开一个座谈会,做一些协调工作。 10月31日上午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覃唯波同志主持,中心管办的相关领导参加,召集双方的相关负责人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双方就此事的处理谈了各自的观点、看法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经管办领导反复协调,多轮磋商,最后终于达成了共识:安全生产无小事,积极整改,依法办事,企业与职能部门要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古城锰业有限公司的李建明总经理承诺:一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在县质监局的指导下,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县质监局分管安全监察的彭局长深有感触地说:“投诉中心给企业和执法部门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既解决了一个难题,又融洽了双方关系,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大家来共同创造。” (李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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