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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服务宜万铁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http://www.hbcy.gov.cn  2006-2-6 下午 04:26:16    

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服务宜万铁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近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支援三大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爱和同志牵头,县政府办、监察局、物价局、支铁办、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赴高家堰、贺家坪、榔坪镇境内的8个铁路施工局,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支援、服务宜万铁路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4]18号、市政府办公室[2004]74号以及县政府办公室[2004]99号关于服务宜万铁路建设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服务宜万铁路建设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优化长阳经济发展环境,达到企地和谐双赢的目的而开展的一次专题调研。
   
调研组采取“一听、二查、三评、四改”的方式,分三个乡镇片分别进行。“一听”:主要是听取各施工单位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支援、服务宜万铁路建设工作的情况,提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查”:主要是检查有关部门乱检查、乱收费情况,查找哪些部门在收费,收了哪些费用,收费依据是什么,收费票据是否合规合法。“三评”:主要是请各施工局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提出意见、建议。“四改”:主要是调查组将有关情况经过综合整理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服务宜万铁路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际行动支援了宜万铁路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水利水电局等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扎实的服务,赢得了各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施工单位向调研组反映目前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针对反映的问题,调研组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并做了大量的工作,给宜万铁路建设单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施工单位反映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施工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范围广、收费项目繁多、标准高的问题。针对施工局反映的情况,调研组与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联系,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8月3日组成专班会同县调研组就各施工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初步意见如下:一是为确保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将继续开展施工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积极为宜万铁路建设服务。二是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迅速与宜万铁路总指挥部就收费项目及标准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联系和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汇报。三是近期将组织召开各施工单位联席会议,加强与施工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四是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04]18号),对常规性、强制性的设备检测项目,以前与施工单位已达成共识的,由双方协商低限优惠收取费用,凡是与施工单位没有达成共识的一律暂停收费。
    2、关于反映长阳县交通路政部门对各施工局设置的龙门架和道口收取的道路补偿费标准高、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县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从支持和服务国家重点工程的大局出发,决定对宜万铁路施工单位已在我县318国道设置的龙门架和交通道口从今年起实行免收。一般情况下,不得再增设新的龙门架和交通道口,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增设的按有关程序依法到路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施工单位要自觉爱路、护路,凡因故造成公路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3、关于反映少数施工单位指挥部驻地用电价格高于当地群众电价标准的问题。根据省物价局鄂价能交[2004]223号和鄂价能交[2005]142号文件规定,宜万铁路施工单位指挥部驻地办公用电应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即2005年5月1日前执行每度0.813元,5月1日后执行每度0.859元。施工单位指挥部驻地用电高于当地群众电价标准问题是因为电价类别不同而造成的。鉴于上述情况,供电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从2005年8月开始,对有关施工单位指挥部驻地用电收费实行用电量的一半执行生活用电电价,另一半用电量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
    各施工单位对县委、县政府服务国家重点建设的做法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表示一定与县委、县政府密切沟通、协作,为地方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调研组还对县直部门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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