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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县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会同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处理了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本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进行总结,对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进行公开的处理。要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杜绝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
长阳公开处理道路客运“路霸”事件
6月15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县纠风办组织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带领长阳顺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及该公司鄂E33206巴士(俗称“黄巴”)驾驶员前往宜昌市交运集团,当面向该公司及“宜昌至水布垭”专线车队及鄂EA4140“中巴”车司机赔礼道歉并退还不当得利“载客费”10元,此前运管部门对该违规行为的所属单位长阳顺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规定实施了经济处罚。这是长阳县为进一步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公开处理的一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5月7日,《三峡长阳网》明贴举报“‘车匪路霸’横行318”,反映5月2日长阳顺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长贺”专线车队鄂E33206号“黄巴”车,为争载4名乘客在318国道长阳青岗坪学堂湾处,非法强行拦截宜昌市交运集团鄂EA4140“中巴”车并收取载客费10元的事件。长阳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张毅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从影响发展环境的高度,认真调查处理该事件。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迅速组织交通、公安、工商、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宜昌找当事人以及事发地找目击证人认真调查取证。问题查证落实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再次作出批示,要求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此事的公开处理,不仅教育了当事人,也反映了长阳县委县政府抓发展环境的态度和决心。正如宜昌市交运集团的领导感言:没想到!在公司业务涉及的十多个省市里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但能这样重视和处理的还是第一次,这充分证明了长阳县近两年招商引资的巨大成就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正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结果,相信长阳的经济发展环境一定会更优,发展速度一定会更快。 宜昌市交运集团和长阳顺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均表示,一定要以此次事件为教训,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加大宣传的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正当经营,合法营运,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把宜昌和长阳的经济发展环境搞得更好
媒体监督亮“家丑” 道歉退款入家门
6月22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童孔林带领局纪委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并请县纠风办和县电视台工作人员一起,前往长阳鸭子口乡青岗坪加油站和长阳火烧坪乡火烧坪加油站,当面向两家工商企业主赔礼道歉,清退违规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共计2000元。 今年5月初,长阳县纠风办收到群众网上投诉,反映县工商局对独资企业存在违规收取管理费的问题。纠风办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的反映,立即召集县工商局领导进行了情况通报,要求限期调查处理。县工商局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工作专班展开调查。由于投诉既是匿名又未提供具体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县工商局的调查工作即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截止2005年6月10日止,全县已登记注册的86家独资企业,其中82家2004年度已年检的对象进行逐户核查。最终发现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所管理的39家独资企业中,有2家收取了独资企业不应缴纳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总金额2000元,其中:长阳鸭子口乡青岗坪加油站企业主刘伏桥500元、长阳火烧坪乡火烧坪加油站企业主刘波(女)1500元。 为此,县工商局果断决定:一方面,及时组织全额清退违规收取的管理费,并向企业主赔礼道歉,清退工作在县纠风办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实施。另一方面,对专业市场管理分局违规收费行为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向县纠风办报送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对干部队伍的教育整顿,从根本上规范执收执罚行为,防止“三乱”现象的发生,维护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为创优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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