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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三次 调离岗位 《潜江市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实施

 
http://www.hbcy.gov.cn  2006-4-13 上午 10:18:09   楚天都市报 

告诫三次 调离岗位 《潜江市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实施

    (特约记者关伯煜 通讯员何庆峰)7日,《潜江市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因办事拖拉、“踢皮球”被机关效能告诫一次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机关效能告诫,是指对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而给予的惩诫性教育。该《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是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粗暴、工作纪律涣散等,一经举报查实,都将受到机关效能告诫。
    该《办法》明确表示,凡是被告诫的机关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一年内被告诫1 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被告诫2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被告诫3次及以上的,将给予调离岗位和离岗培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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