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来,为加强和规范中心建设和运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起草、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印发了一系列规范管理的文件:
1、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运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发 [2004]12号);
2、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长政发 [2004]25号);
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项目》的通知(长政发 [2004]28号);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长政发 [2004]66号);
5、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办事窗口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长政发 [2005]35号);
6、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投标活动全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长政发 [2006]3号);
7、县委办公室关于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办发 [2004]62号);
8、王新祝同志在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委通报(2005)第28期);
9、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 [2005]181号);
1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 [2006]5号);
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代办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 [2006]71号);
1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长阳政务网“县长信箱”网民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 [2006]91号);
1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长阳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 [2006]99号);
14、县纪委 县监察局关于“四个中心”建设和运作的纪律规定(长纪发 [2004]14号);
15、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长行服办文[2005]29号);
16、县检察院、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建立预防机制的意见(长检会 [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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