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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元、二月份“窗口争星”活动考评情况的通报

http://www.hbcy.gov.cn  2008-3-21 下午 04:57:58 
 

    各股室(中心),各工作窗口:

    自2007年4月开展“窗口争星”竞赛活动以来,中心有27个窗口单位被评为“明星窗口”,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08年,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长发〔2007〕16号),推动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窗口将以增强素质、规范服务、提高效能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窗口争星”竞赛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现将一、二月份各单位窗口争星活动考评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计生局、县运管所窗口:一月、二月分别得分100分。

    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窗口:因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各扣2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8分。

    县地方海事处、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盐务局、县司法局、县财保公司、县民宗局窗口:因分管领导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够,当月到窗口解决实际问题低于一次各扣5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5分。

    县地税局窗口: 因审批(服务)事项未全部进入中心办理扣6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4分。

    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文体局窗口:因分管领导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够,一月内到窗口办公低于一次各扣5分;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各扣2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3分。

    县农业局窗口:因审批(服务)事项未全部进入中心办理扣6分、给首席代表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扣2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2分。

    县电力公司窗口:2007年年度考核评比会议时,离会时间太长,受到批评,一月份不能评选为红旗窗口;二月得分100分。

    县公路规费征稽所窗口:2007年年度考核评比会议时,全体窗口工作人员未进行述职,取消一月份评选红旗窗口资格;二月得分100分。

    县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窗口:2007年年度考核评比会议未进行述职,取消一月份评选红旗窗口资格;二月份因分管领导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够、到窗口办公低于一次扣5分,二月得分95分。

    县公路段窗口:2007年度考核评比会议时,中途离开会场直至会议结束时未到,受到批评,一月份不能评选为红旗窗口;二月份因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扣2分,分管领导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够、到窗口办公低于一次扣5分,二月得分93分。

    县水利水电局窗口:2007年年度考核评比时,中途离开会场直至会议结束时未到,受到批评,一月份不能评选为红旗窗口;二月份因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扣2分,分管领导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够、到窗口办公低于一次扣5分,二月得分93分。

    县水产局窗口:2007年年度考核评比会议时,中途离开会场直至会议结束时未到,受到批评,一月份不能评选为红旗窗口;二月份,因窗口首席代表不是单位中层干部扣5分、未实行A、B角制扣1分、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扣2分,二月得分92分。

    县车辆管理分中心、县劳动力市场分中心: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各扣2分、未参加中心活动各扣5分,一月、二月分别得分93分。

    县劳动保障局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因多种原因未进入中心扣6分、致使窗口没有业务办理扣6分、给首席代表授权不充分(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率低于60%)扣2分,一、二月分别得分86分。

    县安监局窗口:长期以来,因审批(服务)事项确实很少,单位未安排窗口工作人员,但单位仍坚持挂牌,其事项委托其他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因此可以不参加评比。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窗口:因各种原因,其审批(服务)事项未进入中心,窗口不能办理任何业务,除“窗口有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到窗口”可以给分外,其它项目无法进行考核评分,不能授予红旗窗口。

    县物价局窗口:2007年5月以来,原窗口工作人员长期请病假,单位未派工作人员顶岗。虽然其办理事项具有集中性和阶段性,但没有采纳阶段性进中心办理工作业务的建议,长期空岗,离县委、县人民政府长发〔2007〕16号文件要求有差距,因此不予评分,不授予红旗窗口。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窗口:长期以来,审批(服务)事项未进入中心,窗口无工作人员。经多方协调仍坚持其事项在单位受理,不进中心办理,离县委、县人民政府长发〔2007〕16号文件要求有差距,因此不予评分,不授予红旗窗口。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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