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树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廉政勤政形象。
二、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误报。
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
五、不准向服务对象报销各种费用和借款,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经营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