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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服务事项管理办法

 
http://www.hbcy.gov.cn  2006-3-8 下午 02:40:43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服务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事项管理办法。

一、即时办理制度

㈠即时办理件的认定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时办理件。

㈡即时办理件的管理

1.对即时办理件要及时输入即时办理件数据库。

2.即时办理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

二、承诺办理制度

㈠承诺办理件的认定

申请事项需经责任单位审核、现场踏勘后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属承诺办理件。

㈡承诺办理件的管理

1.中心有关窗口受理申请事项后,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及时输入承诺件数据库储存,并出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服务事项承诺单》,按不同申请事项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服务对象当场更正;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的,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2.申请事项需现场踏勘、调查、核实的,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决定申请事项依法需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应书面通知服务对象所需时间。对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应明确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审批的政策依据和理由,出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退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可持退回件通知书到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股申请复核,由业务股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复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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