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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畜牧、草地、兽医、饲养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质量标准。

    二、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寄生虫病防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种畜禽管理、畜禽产品安全管理、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畜禽产品加工业发展与管理。

    五、负责草地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畜牧兽医行业投资计划建议、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经费的落实与使用。

    七、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科技教育、科技攻关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

    八、负责畜牧兽医行业的政务、经济、技术、市场信息管理和统计、宣传工作。

             
内设机构基本职能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计划财务股(三)人事科教股(四)纪检监察股

    二、二级单位及职责

    (一)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全县动物防疫业务工作、畜禽品种改良与管理、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管理。

    (二)兽医卫生兽药监督检验所:负责全县兽医卫生执法监督及兽药监督检验。

    (三)动物检疫站:负责全县动物检疫管理。

    (四)畜牧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县饲料、兽药兽械及相关生产技术服务。

    (五)草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草地畜牧业总体开发和草地牧业项目建设。

    (六)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畜禽产品、牧草种子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