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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局工作职能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监督、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下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组织信息交流评价,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及经验;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计划;负责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统计与上报。

    (四)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人口理论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

    (五)管好用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做好计划外生育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

    (六)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各级各部门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基本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事务,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重要会议讲话的撰稿、核稿、印发;来文收发、传阅、催办;负责机关财务、信访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上传下达各类信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表彰奖励、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接待、会务、社会治安工作和环境卫生、车辆调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草拟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负责制定计划生育科技推广和应用的具体规划并对节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统计划股

    研究提出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各乡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考核评估;组织、指导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乡镇党政领导、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教育股

    负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规划,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全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会同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落实报刊及其它宣传资料的征订发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