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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工作职能


    一、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全县各级社会、经济、科技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
 

    七、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内设机构基本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全局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接待及会务组织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县统计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负责机关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综合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人口、劳动、社会、科技、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以及调查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监测全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资料;定期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的统计资料;协调全局统计业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县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对全县经济效益目标情况及效益状况实施监测;参与制定、实施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企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邮电和能源、原材料、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调研分析;配合开展全县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核。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农村科技发展等农村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股

    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县性统计调查项目;统一管理和审批全县及各业务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标准;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全县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调查、审理、复议全县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统计调查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及统计人员的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做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