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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办事时限承诺   

    1、符合条件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价格监审证》,核定价格、收费调定价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给予回复。

    2、对价格和收费的举报投诉或政策咨询,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回复,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举报的价格违法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特殊案件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3、举行价格听证会在听证前一个月公布听证项目,举行听证的10天前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书面形式通过听证会参加人。

    4、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的,在听证的7日前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采用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必须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出具结论书,另有约定的除外。